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合集)㈡组织开展环保水保宣传教育,环保水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实施环保水保奖罚事宜。
㈢负责施工标段(区)内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防治与管理,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事故和纠纷。
㈤负责做好环保水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汇报及报告。㈥收集、整理环保水保资料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修路、采砂取土、建房打井;设置拦水渔具、存放物料、开采资源;弃置石渣、泥土、垃圾、排放污水和清洗车辆、容器。水下爆破必须报经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集团公司指挥部对全标段环保水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所属项目部对本管区环保水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建设、设计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标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指挥部所属项目部应对施工管区内的自然环境进行综合调查和评价,建立环境因素清单,编制环
第十二条保护好施工管区内的环境、江域、河流、河道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禁止乱砍伐林木,乱挖砂采石、乱占
(碴)场必须按照“先拦后挖”、“先挡后弃”的原则进行施工,做好排水系统,使用后及时进行碾压平整,边坡处理,植被绿
第十七条保护地表和地下水资源,重点保护饮用水源,保持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禁止向水体排放生活污
第二十条施工便道要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农用机耕路,便道宽度应符合运输要求,设置醒目的警告警示标志、边界线,严格机械车辆行走路线。施工便道尽量少占良田耕地,保护好铁路用地范围外的植被。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环境保律法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烟尘、粉尘、噪声、振动和其他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危害。
第二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和工艺,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需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或运输、装卸粉尘物质等,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轻环境污染。
第二十四条桥梁钻孔施工的泥浆按设计要求,应设置泥浆沉淀过滤池,防止泥浆外溢对周边环境和水体的污染。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和驻地应设置洗手间,生产、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分类存放,统一收集,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破坏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恢复环境功能和消除污染危害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指挥部所属项目部依照本办法,针对本管区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细则。
1.1 为全面保护和改善本项目沿线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污染和公害,按“创建景观路、文化路”的目标建好磨思高速公路,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交通厅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对环境保护要全方位控制,全过程强化环保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公路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段施工的具体情况,实行根据环境保护开展的好坏对各工程处奖罚,对项目部和各工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奖惩挂钩。
1.3 各工程处应本着对环保负责的精神,认真理解有关的“规范”及“办法”的要求,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环保工作。环保组织机构
2.1 成立环保工作小组,项目经理任小组长,项目总工、项目部安技员、工程处处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任组员,并明确工作执行负责人。
2.2 设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经理任小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征迁办公室内。环保组织机构职责和责任人职责
3.1 项目部环保领导小组对各工程处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奖惩,同时对指挥部环保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其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和环保分管领导,上级和环保部门对本项目的评价和奖惩将直接对责任人兑现。
3.0.2 项目部的环保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段落的环境保护工作,对环保工作的好坏负直接责任。在施工中严格贯彻有关环保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严格要求各工程处认真开展环保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其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和环保分管领导,对开发公司环保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如有被上级和主管部门奖励和处罚,将直接对责任人兑现。环境保证措施
4.1 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企业控制、全员实施”的保证体系。环保部门代表政府对本项目进行环保检查和监督,项目部负责督促各工程处按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施工。项目部应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动员全体建设者保护环境,全面实施环保的各项规定。
4.2 切实加强磨思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的现场管理,杜绝各工程处在施工中随挖随倒、乱砍树木、挤占河道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另一方面,要加大现场稽查力度,努力做好环保
4.3 各工程处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实现环保目标。4.4 通过环保教育强化环保意识,通过环保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环保检查消除环保隐患。现场检查及处罚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磨思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的现场管理力度,控制施工过程中各种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杜绝可能对当地环境,生态造成各种严重破坏的不良事件发生。5.2 现场检查机构
项目部有关处室人员组成现场环保稽查组,具体实施不定期环保检查、督促、处罚的职能。5.3 现场检查的依据
按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项目建设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本项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为依据。5.4 稽查组主要职责
反环保规定操作和随意破坏自然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5.4.4 检查因施工造成土石淤塞河道的清理情况,并督促恢复疏通,确保雨季前清理通畅,安全渡汛。
5.4.7 检查因施工造成的边坡植被破坏是否采取恢复措施。5.4.8 检查各类水毁和滑坍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情况,并协助制定处治措施。
5.4.11 检查施工现场内外环境,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大气和环境的污染。
各工程处若不按有关环保规范和法规要求施工的,经项目部环保监督领导小组发现,分别按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细则处理。环保处罚细则
6.1 工程处应正确对待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问题,对查出的环保问题隐瞒不处理者,项目部将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调离岗位。6.2 工程处不按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经环保监督领导小组检查发现,除责令其恢复至达到要求外,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①在沿河段和水库边开挖土石方,故意向河床和库区弃废方,而且下方无工作平台和防范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10万元。
②在山岭区开挖路基土石方,不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弃土、随挖随倒,经有关人员发现核实,一次罚款1万元,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
③对于在山脚设工作平台的,必须严格控制开口,不能多处开口,避免坡面植被遭破坏,不按要求施工,发现一次处以1万元的罚款。
④采用爆破开挖石方时,要严格控制药量,尽量避免放大、中炮,产生土石方滚入河道,阻塞且不及时清除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
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适当地点进行处理,以防止污染堵塞河道、水源或道路,如不按要求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万元。
①施工中必须按设计图纸或变更后的弃土场位臵弃土,且在弃土前必须先做拦砂坝。如果在雨季施工未做拦砂坝就开始弃土,经检查
每发现一次,处以2万元的罚款;如在非指定的弃土场弃土,每发现乱弃土一车,处以500元的罚款。
②弃土不规范,形成泥石流,造成弃土场的弃土溢出拦砂坝的,每次处以2万元罚款,并负责处理达到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③工程处自行与地方签订协议选定的弃土场,所发生的一切纠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①农田坝区施工的单位,在开挖基坑时产生的废方。必须运走统一堆弃,严禁随挖随倒,超占公路用地外的农田耕地,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万元,并负责赔偿超占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负责恢复农田耕地。
②在农田沟渠段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弃土,保证不阻塞沟渠,以免影响农田灌溉用水,如不按要求施工,经检查每发现一次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成恢复沟渠畅通和负责恢复费用。
①生产、生活产生的废物应及时运至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臵,防止散失或随意倾倒阻塞河流,污染环境及水源。
②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应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环保标准后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如环保检查人员发现将不经沉淀处理的泥浆和含有污染物质以及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道或现有灌溉系统中,致使河流、水道中的悬浮物增加或造成河道冲刷和水流污染,每发现一次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责令整改。
6.3 根据工程实施具体情况,本着对环境保护高度负责的态度,项目部将再对本细则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为全面保护和改善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可可盖煤矿(以下简称可可盖煤矿)矿井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污染和公害,根据国家工程建设“三同时”要求,对环境保护要全方位控制,全过程强化环保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1994年11月22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办法》(中国华电科制[2010]1120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国华电科制[2011]110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具体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可可盖煤矿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管理内容、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管理部门为综合科,负责基建期间的该项管理工作。
本办法适应于可可盖煤矿基建期间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本矿各部门及参建单位,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成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副总工程师、工程科科长、安监科科长、综合科科长、监理总工程师、参建单位负责人任组员。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依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编制煤矿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计划并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与治理措施。筹集安排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资金,应遵照“统筹安排,治理重点,收效明显”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项目。
3.每季度召开研究和决策矿重大环境问题的会议。4.与当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联系,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和环境保护科研项目。
6.负责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环境监测和环保统计工作。7.处理工程建设中的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和污染纠纷,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2.做好环保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账,管好技术档案。3.推广环保先进经验,交流环保情况信息。4.有计划地培训环保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第八条
1.严格执行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要求。2.对所承担工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因素进行识别。3.对所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责。4.对所承担环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1.参建单位在所给定的场地内建造临时建筑(如工棚、货场、住宅和办公室)时,要符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要求。参建单位不得在给定的场地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有道路、绿地作为施工场地,必要时,需经环保办公室或环保管委会批准。
2.参建单位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洪管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堆、扔、放、排。
3.参建单位必须保持分管范围内道路设施完整,路面清洁,确保道路无扬尘、排水沟畅通;施工道路有尘土时,应进行洒水润湿。
4.按土方平衡施工原则在厂区内取弃土,不得随意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转卖其他单位。取弃土必选严格按规定的地点和路线进行,施工机具和车辆要严格管理,不得产生大量扬尘和抛洒路面,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和排水系统。
5.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关于施工噪声的规定,热力系统管道吹管时,必须得到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允许,必要时需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6.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两个月内拆除或由项目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他施工单位使用,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
3.对影响环境保护的因素,要设专人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包括:油漆容器、废机油、油污废弃物、污水排放、吹管噪声的影响、资源能源的浪费、一般固体废弃物、废硅酸铝制品、废 岩棉制品、燃油机械及机动车废气的排放、射线的泄漏、危险品的泄漏、易燃易爆物、石棉制品等。
4.垃圾外运时,运输车辆密封良好,保证道路的清洁卫生。5.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及其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国家规定的监督检查项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政府部门报验并做好受检准备。
1.参建单位在所给定的地点内建造生活区(住宅、办公区)时,包括位置、外形、建筑标准、管线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专项报请业主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
2.参建单位不得在其给定的场地外私建、乱建临时建筑和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损坏绿地等。
3.参建单位对其所占场地内的消防管路、防洪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
4.煤矿负责管理施工总平面。各参建的单位对有关生活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供应管线的布置,防火、防洪、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环保办公室的监督和管理。
5.工程建设需停汽、停水时,应事先提前两天通知各参建单位,以便做好施工、生活安排。意外发生断水、断汽、断电事件时,各参建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业煤矿的统一指挥,采取积极 措施,在短期内予以恢复。
6.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系统,在生活变压器等重点防火部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同时保持与地方消防部门联系。
8.生活污水要排入污水系统,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9.施工单位在生活区要设立职工医院或医务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生、护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设施和常备药品,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传染疾病发作。
1.矿井水、生活污水经过专门的处理系统处理后,要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井下排水经混凝沉淀、机械加速澄清、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一部分复用于选煤厂补充用水、灌浆用水;一部分再经过自清洗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及消毒后用于场地消防用水、井下消防洒水;生活污水经SBR及混凝、沉淀、过滤工艺深度处理后,全部复用于工业场地绿化、道路浇洒及部分选煤厂生产补充用水。
2.为保证现有的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得到净化处理、重新利用或达标排放,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向水体倾倒油类、酸液、碱液或其他有毒废液,禁止向水体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1.固体废弃物可分为有毒、可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办公用品垃圾四类,各单位要对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及处置,并进行标识。
2.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办公垃圾、职工单身宿舍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分类、存放和处置。对有毒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箱、玻璃瓶以及其他容器,应分别存放,明确标识,防止二次污染。废弃物应指定存放地点,并配备相应防雨、防泄漏等设施。办公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存放和处置。
3.各单位要制定清除废弃物规定,落实具体清理人员和时间间隔。运输废弃物时,应确保不散撒、不混放、不泄漏,在运输中一旦发生散撒泄漏,必须立即进行清理。
4.对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根据情况及时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尽量减少产生量,对产生的废弃物应尽量采取无害化处置。各单位后勤部门应做好废弃物处理记录,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清理日期、清理人等。
(1)为确保井下空气新鲜,通风区队按照月度配风计划,负责供风地点的风速、风量测量和通风设施安设;
(2)通区队按照矿井月度作业计划和井下分工,安装维修井下防尘供水管路、维修防尘设施,各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100m范围内,由采煤队按作业规程进行除尘; 掘进工作面所有范围内,由掘进队按作业规程开展防尘工作;
(3)通风区队对全负压供风巷道按巷道冲刷制度进行除尘;按质量要求,负责井下地点的粉尘取样和测尘工作,并做好记录;
(4)通防区队、安全科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负责现场防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出现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巷道有粉尘积聚现象等情况时,要立即停产整改。
(2)严格控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要经过净化处理,不得在露天焚烧生活垃圾;
(3)对水泥库水泥粉尘要采取治理措施,在运输、装卸过程中要采取密闭、覆盖、喷淋等防护措施,对从事此工种的工人要给予相应的劳动保护;
(4)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特殊情况下确需焚烧的,需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5)各单位要制定绿化规划,逐步扩大绿化面积,净化空气,减少污染。与外委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对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实施治理的条款。
2.各单位应对产生噪声源的设施、设备采取合理安排布局,加强设备润滑和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并制定和执行相应作业指导书和设备检查规范,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3.矿界噪声监测标准:夜间不大于55dB(A),白天不大于65dB(A),各单位要根据测点分布情况,组织实施厂界噪声的监测和测量,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交流、保管。当监测结果超过标准时,综合科要在两日内以通知单的形式传达到责任单位
5.产生噪声源的单位要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6.噪声污染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要对设备、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2.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放射源的申请许可证,对放射源定期监测,对维护使用人员作定期体检,以保证安全使用输出器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3.放射源输出器安装拆卸、转移、维修beat365、测试由生产部及分 管技术人员进行,专业人员协同进行,其他人员不得任意进行。
5.定期检查放射源壳体上的闭塞块(开关)性能,保证闭塞块手柄转动灵活,使放射源输出器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6.放射源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防护知识培训,掌握放射防护技能,正确使用、维护放射源输出器。
7.放射源输出器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火、防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
9.放射源的封闭损坏或失效时要禁止使用。射线源部件损坏时,要在射线源周围规定直径范围内,设置警告标志禁止行人进入。
10.发生放射事故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影响,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煤矿每年年终要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随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发现一次对单位处以20000元的罚款,根据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未经允许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对单位处以50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 未按期完成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限期治理任务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利用渗坑、渗井、裂缝或稀释等办法排放有毒有害废水,或在河床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废弃物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随意倾倒固体废物、建筑和生活垃圾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20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综合科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根据工程开展情况,不定期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有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考核,各项奖罚由综合科负责落实,各种考核奖罚资金纳入煤矿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帐户管理。
本办法自发布实施之后,如与国家、本省、集团公司、华电煤业、公司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有抵触,从其规定执行。
施工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必须妥善注重对文物的保护工作。基坑开挖前,对参与开挖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开挖速度不可过快,需要按照施工方案的部署逐步进行,排除随意乱挖的情况。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有专人负责检视开挖后的情况,发现有文物需要立即停止开挖工作,并在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汇报发现文物的情况,24小时内由建设方通知文物管理部门,同时必须通知项目部进行现场封闭,保护好开挖出的环境,由项目部通知文物保护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并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派专人看守,绝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直到专业或政府部门人员到场。
当开挖碰到异物,造成挖掘困难时,必须暂时停挖,寻找原因,并派人深入下到基坑进行检查,人工小心逐步挖掘,发现陶片、规则的青石板、瓷片、瓦片、朽木等时必须通知业主现场工程师和文物管理部门查看现场,由项目经理部研究并制定出下部开挖方案后方可进行,防止破坏文物。
1、环境保护方针:以业主的水土保持方案为依据,以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准绳,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环保方针。
2、环境保护目标:建设绿色铁路通道,保护城市市区环境;全面达到轨道交通建设环保要求,使工程施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保委员会,参加人员有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及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的安质部,作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环保技术、监理方面的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护的法规和标准; 落实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保证铁路工程施工所需环境保护经费; 宣教生态环境保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认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对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业主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有关环境保律、法规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无条件的接受监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现场的主要道路,采用硬化路面。未做到硬化的部位,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降低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
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专人淋水降尘,挖运土方的车辆经过的场内路线进行淋水。回填土时土壤上也必须经常淋水,4级风以上时严禁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土方、地材等松散材料存放及运输时,采用遮盖或者固化措施。
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不准焚烧任何物质,尤其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要坚决杜绝一切因焚烧而产生的污染。
有效控制有毒有害气体用于施工生产,在防水、装修、防腐等施工中,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环保材料。对于化学物品、外加剂、油漆、稀料、各种胶等有挥发物质的材料,应设置专门地方储存,并有密封防泄漏措施。尽量减少挥发,严禁遗洒。
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动植物和损害均较大,为了保护环境,应尽量减少噪音污染,避免夜间作业。对机械设备产生的超分贝噪音利用消音设备减噪。
对于含沙量大且浑浊的施工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再排放,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防止油污染地表和水体。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使项目全体参建员工充分认识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环保意识。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避免人为恶化环境。
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及油料管理中,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防止油污染地表和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施工范围内设置集中垃圾收集地,设专人管理,经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定期填埋,严禁就地焚烧。对工地生活垃圾(包括施工废弃物)集中装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垃圾拉到设有处理设施的厂处理。
油和废油的管理:施工机械维修、油料存放地面应硬化,减少油品的跑、冒、滴、漏,所有油罐要有明显的标志,在不使用时要密封;严禁随意倾倒含油废水,应集中处理。
不要切割、阻挡施工场地附近地表径流的畅通,不得强行改变径流的方向或改沟、改河。工地内施工布置用地范围外的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植树木绿化。
严格控制重大职业病,定期组织职工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一旦发现病情,及时进行诊断和治疗。配备足够的健康保护资源。对职工配备必要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和生活福利用品,并加强培训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由于地铁建设位于市区,人口流量大,所以在传染病的预防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们将在项目上有计划的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保持饮水beat365、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定期为工地中的房屋喷洒被批准使用的杀虫剂。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监督beat365。对粪便和污物加强管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有计划的给员工接种疫苗。定期向员工普及卫生知识,改变不利于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灭蚤、灭鼠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病种和时限,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针对各种传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疗或消灭措施,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建立暴发调查制度和处理暴发的紧急措施。
积极推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童工,积极保证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制度,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保持宿舍清洁、干爽、整洁有序,桌床、衣柜尺寸统一。
工地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食堂生、熟食操作应分开,熟食应设置防蝇罩,禁止将非食用塑料袋用作食品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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